「境內支持」和「境內總支持」的誤會 | 農業經濟專題

「境內支持」和「境內總支持」的誤會

前言

在一開始寫論文的時候,我常常把「境內支持」和「境內總支持」當成同一種東西,但是在仔細看了數十篇論文之後,才明白這兩個名詞的意義是非常不同的。如果用英文原文來看的話,會比較知道這兩個名詞的差異在哪邊。

在撰寫農業補貼的相關法案時,要特別注意這些部分,尤其是以中文寫作時更要特別小心。注意這兩個階層關係是不同的。

兩名詞的比較

境內支持:Domestic support。指的是措施
境內總支持:Aggregate Measurement Support,常簡稱 AMS。指的是錢

以下我們再看一次「境內支持」和「境內總支持」的介紹。

境內支持

根據 OECD(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-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,OECD)的定義,政府直接給予農民的補貼一律稱作直接給付(OECD,2007)。當中可以分作對人與對地的兩種,而因為對於農民身份認定有所爭議,故從1985年直接給付概念被提出之後的這幾年間,大家傾向於以對地的方式作為補貼的根據,被認為可以直接給付給實際耕作的農民(陳郁蕙,2011)。

而在農業協定(Agreement on Agriculture,AoA)指出,政府可以透過預算的制定,給予種植特定農產品或非特定農產品的農民現金、貸款或是優惠措施,這些都算是境內支持(WTO,2017b;顏慧欣等人,2011)。

臺灣稻米補貼思維現況
作者ヤンヤン編輯於 2017 / 10 / 13

境內總支持

境內措施分成三種,第一種是琥珀色措施(Amber Box Polices,以下簡稱琥珀色措施),對於生產以及貿易造成扭曲,因此需要被列入為削減的對象,屬於與生產直接連結之直接給付(Coupled Direct Payment)。

針對特定種類農產品或是非特定農產品的金額支持,常以貨幣表示每年的支持水準,常被叫做「農業境內總支持」(Aggregate Measurement Support,AMS)(WTO,2017a;WTO,2017b;中華經濟研究院,n.d.a;中華經濟研究院,n.d.b)。當中常見的措施為直接收購(direct purchase),政府對於超過需求的部分進行收購(許文富,2000)。

結論

兩者的中文名稱雖然很相像,但是其實是截然不同的東西,境內支持的位階比較高,而境內總支持是在境內支持的某一措施的分類下前的總合。